中国大陆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厂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去年(2019年)3月21日因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并引发大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全案今天一审宣判,认定存在企业行贿、公职人员受贿、环评机构造假等罪刑,共53人遭判刑,前天嘉宜总经理张勤岳重判20年。
江苏省的化工厂这起爆炸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9亿8635万元。
大陆官媒人民日报报导,法院经审理查明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共同决策,为了利益,在天嘉宜技术、设备不过关的情况下仍同意推动间苯二胺项目生产线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储存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仍未加强安全管理,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天嘉宜公司的重大风险未能被及时发现;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严重缺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还有受贿行为,也遭起诉判刑。
前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5万元。
倪家巷集团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遭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集团前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3年。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分别被判处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罚金,相关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9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7年6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人员被并处罚金。人民日报报导张勤岳等绝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